书,曹襄哈哈大笑,将主位让给了霍去病,“对了,给你介绍一下,这位才是我们的主帅,大汉冠军侯,骠骑大将军,霍去病。”
浑邪王大吃一惊:“霍去病?你就是霍去病?”
这一次,匈奴人是真的大吃一惊,丝毫都没有作伪。
为了表达对霍去病的敬意,浑邪王主动离席,对着霍去病深深一躬,一手抚胸,行了一个标准的匈奴之礼:“冠军侯霍去病的威名,早已传遍草原,大漠,是一位值得尊敬的真正勇士,想不到,竟然如此年轻!”
草原人崇拜力量,崇拜英雄,这一点倒是不假。
在匈奴人的心目中,霍去病虽然只在漠北之战中打了一仗,却将大单于伊稚斜的叔父、岳丈、妻儿老小,以及王庭官吏、将军什么的,一网打尽,尽数送到长安城去,就这一份战绩,便值得尊敬。
尤其是这一仗。
曹襄也就罢了,一番阴谋诡计,虽然打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大胜仗,还逼得他这位匈奴万户王投降,可毕竟不算英雄之所为也。
但霍去病就不一样。
以八百铁骑,硬生生的将两万多匈奴人打垮,打出了心理阴影,致使明明还有一万多人,却愣是被霍去病的威势所震慑,莫名其妙的选择了投降……
浑邪王躬身施礼,大踏步走到案几旁边,斟满一碗烈酒,恭恭敬敬的献给霍去病,单膝跪地:“我们匈奴人尊敬真正的英雄,请冠军侯赏脸,饮了此酒!”
霍去病接过酒碗,却随手放在案几之上,道:“军中法纪,战时不准饮酒,浑邪王,等这一仗结束,回到长安城,本侯自会与你痛饮一场。”
浑邪王面现诧异之色:“汉朝军队里不准饮酒?”
霍去病微微点头:“战时,不准饮酒。”
浑邪王转头看一眼曹襄,嘴唇微微抖动几下,却终于还是将心里话讲说出来:“可是,这位平阳侯却为何能饮酒?”
霍去病随口道:“呃,他啊,他不是我羽林军的人……”
……
在胭脂山的半山腰,一座牢固的军寨拔地而起,伴随而来的,是越来越多的匈奴人赶来‘朝拜’。
杨川的神棍事业,迅速得以发展,并在豹姐和几只傻雕的加持下,都有点不可遏制的势头。
没办法。
当匈奴人亲眼目睹了‘硝石制冰’、‘隔空取物’、‘举霞飞升’、‘点石成金’等‘神迹’后,就连那些比西域驴子还要倔强的勇士们,也不由得跪伏在地,使劲的用刀子割脸。
一句话,如今的杨川啊,就一神棍。
经过一番骚操作,他凭着容貌俊美,本领超凡,硬生生的将自己塑造成一位来自大雪山的神秘存在,举手投足间,似乎便能决定一个族群的生死存亡。
与此同时,这座被杨川命名为‘胭脂城’的军寨,开始营业了。
拜一次豹姐,一只羊。
让豹姐抚摩一下头顶,一头牛。
请豹姐进一次餐,一只麋鹿。
与豹姐共度良宵……咳咳,在豹姐赐福过的房间里过夜,一条纯色貂皮,外加一两金子……
等等等等,诸如此类吧。
杨川第一次发现,在匈奴人的心目中,雪豹这种‘天性良善’的生物,其实远胜人类,为了朝拜一次豹姐,那些牧人愿意排队几日几夜,就在胭脂城外随便搭一个小窝棚,每天只舍得吃几口青稞炒面,裹一条破羊皮就可以了。
而他这位所谓的大雪山使者,只配成为雪山之王的‘仆从’。
嗯,大约就是神棍序列中的‘牧师’吧。
渐渐的,随着越来越多的牧人前来朝拜豹姐,杨川手里的牛羊牲口也开始变多,这让他有些哭笑不得,同时,也开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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