流光将红瓦也照得通明。
马车的落脚地,在一个院子里。里面莺莺啼啼,似有人在唱戏。
孟卿衣对于热烈最有兴趣,立即就穿进瓦房里。
他默默地在屋前感受着雪的冰意,随后才跟进。
瓦房里只有一个人。
一整舞台的戏子唱曲,都只为了这一个人。台上的戏子走着蝴蝶步,在光怪陆离的光荣下把长腔唱起,那汉子的肩头也随着曲调摇曳伸展。
然而光从背影上看起,又似乎布满了野性。
率先进来的孟卿衣竟然迟迟没有搬着板凳在此人身前坐下往,而是蹙眉阔别。
他当然会吃惊。
随后他又一怔,仿佛间听闻舞台上的人唱得并非是曲,而是诗,其间的韵律婉转婉转,却又有一抹凶意。
那汉子忽然道。
“你听不听得出在唱什么?”
孟卿衣也忽然半个身子立在他的身前,脸上稍略回转过来笑脸,道。
“侠客行。”
那汉子高声吟唱。
“十步杀一人,千里不留行。”
汉子粗寡沧桑,全是萧瑟的杀意。
孟卿衣面不改色,和道。
“纵逝世侠骨香,不惭世上英。”
汉子总算是转过火来,野性的眼睛里露着生动的光晕,简直能把人的汗毛立即逼得倒竖而起。
一时间,瓦房里的风甚至比外面的雪更加狂急。
汉子沉下声音,道。
“孟卿衣。”
天底下,简直是无人不识孟卿衣。虽在大牢里度了十年,也不容江湖人将其忘记。
眼前这个汉子,孟卿衣也不会忘记,由于其太过鲜明。
孟卿衣道。
“胡狼。”
夹马道的第二把交椅,就是这个胡狼。
在大多数夹马道子弟的心里,胡狼简直比帮主连余殇更值得尊重。若没有胡狼浑身裹挟着十七处伤依旧七进七出地厮杀,夹马道撑不到墨雨堂和引君坊联合对妙仙王的夹攻。
彼时,已有让连余殇禅让帮主大位的传闻,毕竟却是胡狼亲身给压了下来。
由于胡狼本就是个异类。
胡狼命犯天煞,所有亲近之人,都逝世在了血光之下。所以其哪怕是夹马道的二把手,也疏离在偏野一角,不问事,手底下才不需要知心的人马。
这么多年来,也就一个人过了。
唯有除夕夜,连余殇才会带上几坛好酒,和萧云乱一同到这个红瓦砖房来坐坐。
那偶得的快活,已经足够。
所以胡狼是孤单的,浑身都流露着孤单,一举一动,哪怕一个起身。
然后,胡狼站起了身,在残暴的光下,对影,孤单。
胡狼道。
“今天的戏不好。”
孟卿衣的确也未曾看得太进神,孟卿衣却还是忍不住问道。
“哪里不好?”
胡狼道。
“太过肃杀,像是在提示我要杀人一样。”
孟卿衣立即批准道。
“实在不好。”
胡狼道。
“所以我现在想饮酒。”
孟卿衣怀疑道。
“听完戏要饮酒?”
胡狼摇摇头,带着冷意,道。
“杀人前,要饮酒。”
桌子上果然有酒,只有一杯。
“一杯酒,一人头,胡狼刀下命不留。”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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