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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88章 挂羊头卖狗肉(1/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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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大人,你真的准备将翠云书寓的事公之于众?”就好像是牙疼似的,胡富贵用力的捂着腮帮子,下意识的倒抽了一口凉气:“你可能还不知道吧,那翠云书寓是刑部王大人家的公子开办的。”

“再者说了,翠云书寓挂羊头卖狗肉这种事情,大半个京城的人都知道。就没有必要刊在《同文报》上了吧?”

翠云书寓,一个很斯文很高雅的名字,听起来就好像是一个书店。

其实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。

所谓的翠云书寓,其实就京城里头一家很高档的烟花场所,说的更加直白一点根本就是青楼。

京城里的青楼数不胜数,是很多男人都喜欢去的寻欢作乐之地。但只要稍微上点档次的青楼,都不会堂而皇之的宣称自己是风尘之地,那显得太低级也太没有格调了。

往往会冠之以“书寓”、“绣馆”之类的名头,不仅更好听一些,而且服务更上档次,随随便便请当红的姑娘唱个曲儿,就要花费很多白花花的银子。

风流才子,纨绔阔少,就是“书寓”“绣馆”的常客。除此之外,就是大量的朝廷官员。

按照朝廷法度,官员是不允许进入风月场所的,虽然这一条早就形同虚设,谁也不会当真,但法度就是法度,还是需要避讳一些的。

所以,数不清的“书寓”、“绣馆”就应运而生,看起来好像是在做正经的生意,其实就是挂羊头卖狗肉。

就比如说这个“翠云书寓”吧,本就是一个非常有名的烟花娱乐场所,这早就是一个半公开的秘密了,不仅那些达官贵人趋之若鹜,连京城的市井小民都很知道那地方根本就不卖书……

若仅仅只是如此,那也就算了,毕竟这样的“书寓”、“绣馆”也不是只有一家,早已成了法不责众的局面,无论是官员还是小民,全都已经习惯了。

真正让陈长生下定决心介入此事的那个人根本就不是眼前的这位《同文报》主笔,而是来自于同文报的“首席大记者”——沈蓉儿。

这段时间,沈蓉儿曾经去了河南,准备给惨死的老舅公收殓遗骨,但却没有能够如愿。

她根本就没有找到老舅公的遗骨,只能在老舅公死去的地方堆砌了一个坟头,烧了些纸钱就算是祭祀过了老舅公的在天之灵。

彼时彼刻的灾区,朝廷正在下大力气赈济灾民,终于把那些灾民安抚了下来。

出了这么大的事情,可不仅仅只是处置几个主管的京官那么简单,那些个地方上的贪官污吏也一定会受到应有的惩罚。

朱棣根就不是什么宽和仁厚的君主,地方上又闹出这种事情,“龙颜震怒”之下必然要使用酷烈的“霹雳手段”:仅仅只是七品以上的地方官员,就被钦差大臣“就地正法”了十几个,还有各州各县各司各衙的贪官污吏,总计四十多人,已经押送到了京城,在三法司审理定罪之后,该罢官的罢官该流放的流放……

想当初,朱棣刚刚登上皇位的时候,斩杀了多少建文旧臣?连“诛十族”这种旷古未有的惨烈株连都弄了出来,又怎么可能会确确实实的放过那些贪官污吏的家眷?

“罪员之家眷,男子发于功者为奴,女子充入教坊司堕入贱籍……”

株连家属,本就是王朝时代常见的刑罚,而教坊司是什么地方大家全都心中有数。

充入教坊司的女子,就是沦为“贱籍”,非常非常的悲惨,但这更多就是一种政治上的羞辱。

但是,偷偷摸摸的把教坊司的“贱女”弄到翠云书寓里头,沦为某些人的赚钱工具,那是就另外一回事了。

沈蓉儿亲眼看到一些本应该进入教坊司的女子,被弄进了“翠云书寓”,于是就把这个事情记录下来,交给了《同文报》的主笔胡富贵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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