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羽笔锋不停,用眼角余光扫了一眼急欲离开的吴妨,心道:打不过就想跑?吴妨的心理防线不应该这么脆弱。
“既是身体不适,本郡主不便强留,自便吧。”
长乐郡主对于吴妨这个搅屎棍,没有半点好印象。
希望此人能够知难而退,验证了林公子的才华以后,不再生出其他是非。
否则,她定不饶恕。
临走前,吴妨憎恨地看了眼还在笔走龙蛇的林羽,顺手将看得有些痴迷的七妹一并拉走。
等到吴妨的身影,彻底消失在院落中。
林羽正好写完最后一笔,他俯身轻轻吹干纸上的墨迹,交到翘首以盼的长乐郡主手里。
“郡主,这一张诗帖便够了吗?”
面对他的提问,刚拿到诗帖的长乐郡主来不及高兴,就被巨大的喜悦包围。
她不敢置信的反问:“林公子还要再写?”
最大的敌人吴家人已经离开,接下来就是吃吃喝喝玩玩。
闲着也是闲着,林羽认为还不如写写字解解酒。
“写字又不像下地干活,别说写两篇诗帖,把刚才所作的诗全部写完,也累不着我。”
诗虽然不是他亲自所作的,但字至少是他亲笔所写。
只是写几个字,便能让周围的朋友开心,何乐而不为呢?
“林公子,你如今可是一字千金了。”
长乐郡主激动归激动,还是没忘记他爱惜自己的羽翼。
物以稀为贵。
谁知,林羽根本不搞饥饿营销那一套,他无所谓地摆摆手,哈哈一笑。
“古往今来,多少文坛巨匠因为流传下来的文字和诗篇太少,导致后代无法观摩他们的风采。”
“别说我只是写几篇,哪怕我一首诗多写几遍,分给多人给后代传阅,只怕要不了几百年也会变成孤本。”
再加上这个时代,洛阳纸贵。
拥有他亲笔所书的诗帖的人除非情况特殊,否则不会转让倒卖。
多写几篇多让旁人瞧瞧,还能提升他的名气,何乐而不为?
在场的人头一次听到林羽这样的理论,仔细琢磨过后,为林羽的长远眼光和超大格局,内心震动不已。
短期的稀缺不算什么,长久的流传才是王道。
“难怪林公子能够厚积薄发,一鸣惊人,合着人家根本看不上眼前的小名小利。”
“此人胸襟博大,令人敬佩。”
“可惜我与林公子初次相遇,若早些时候与他结交,定能像江南雁一样,得到他的一篇亲笔诗帖。”
在大家的感叹与惋惜声中。
林羽提笔将他在门前所作的《春晓》写了下来。
一首诗落笔,长乐郡主念了一遍,明眸瞬间放光。
“这首诗是为何而作?”
“在门口的时候,吴妨拦着我不让走偏门,写了首《春光》和我一较高下,我便吟了这首诗来回击他。”
林羽解释完,吹干墨将纸轻轻拿起来。
对着那些踮起脚尖,探看纸上内容的客人们朗声笑说。
“今日诗会,可不能光让我和徽之兄出风头,初夏已至,今年春光不复昨时,我便以《春》为题,以这首《春晓》为彩头,诚邀诸位赋诗一首,可好?”
独乐乐不如众乐乐。
个人英雄主义要不得。
宋徽之被近乎全场男客挤兑的先例,还近在眼前。
林羽可不想自己继宋徽之之后,成为众矢之的。
比起一时出风头,他更关注切实的利益。
“剑南道第一大诗人亲笔所书的诗帖,还是我没听过的《春晓》,别看我平时不爱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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